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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7人“挂证”被处罚,涉及镇政府公务员、市住建局、卫生院、职业教育等人员

发表时间: 2022-01-13 10:21 点击: 2274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一则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共7人因挂证被处罚。

  • 7人工作单位涉及住建局、卫生院、镇政府、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等

  • 决定撤销7人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一起来看一下具体情况。

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冀建撤字﹝2021﹞19号)

刘某军:

经调查核实,你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河北腾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我厅于2021年12月2日,向你发出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理告知书》(冀建人告字〔2021〕34号)。你已于2021年12月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申请。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决定对你作出撤销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的行政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30日

康某芬:

经调查核实,你在*市园林绿化管护中心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河北河北特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我厅于2021年12月2日,向你发出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理告知书》(冀建人告字〔2021〕34号)。你已于2021年12月7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申请。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决定对你作出撤销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的行政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30日

张某峰:

经调查核实,你在临西县*镇人民政府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河北共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我厅于2021年12月2日,向你发出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理告知书》(冀建人告字〔2021〕34号)。你已于2021年12月7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申请。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决定对你作出撤销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的行政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30日

刘某江:

经调查核实,你在*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承德诺洲建设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我厅于2021年12月2日,向你发出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理告知书》(冀建人告字〔2021〕34号)。你已于2021年12月8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申请。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决定对你作出撤销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的行政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30日

苏某群:

经调查核实,你在*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秦皇岛市宣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我厅于2021年12月2日,向你发出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理告知书》(冀建人告字〔2021〕34号)。你已于2021年12月8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申请。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决定对你作出撤销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的行政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30日

张某芳:

经调查核实,你在高邑县*镇卫生院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河北宏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我厅于2021年12月2日,向你发出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理告知书》(冀建人告字〔2021〕34号)。你已于2021年12月7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申请。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决定对你作出撤销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的行政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30日

赵某鹏:

经调查核实,你在石家庄市*区市场服务中心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河北芝森建设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我厅于2021年12月2日,向你发出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理告知书》(冀建人告字〔2021〕34号)。你已于2021年12月7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申请。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决定对你作出撤销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的行政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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